在黑龙江史志发表论文时,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1. 论文内容与主题:
论文应结合本行业的历史,或者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和教训,符合《黑龙江史志》杂志的范围和宗旨。
内容应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,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、数据真实、逻辑严谨、文字准确、语句通顺。
2. 格式与排版:
文章内容以5000字或整数倍字数为宜,标题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。
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,第一级标题用“一、”、“二、”、“三、”标示;第二级标题用“(一)”、“(二)”、“(三)”标示;第三级标题用“1.”、“2.”、“3.”标示,每级标题符号前均空两格。
注释一律在文末使用脚注,整体排序,用①②③…… 表示;参考文献放在文末,用[1]、[2]、[3]…… 表示。
3. 引用与参考文献:
论文中如有引文,务必注明出处。
参考文献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,格式应符合学术规范。
4. 计量单位与符号:
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。
统计学符号须按国家标准《统计学名词及符号》的规定书写。
5. 原创性:
来稿务必是未曾公开发表过的,如有一稿多投、剽窃或抄袭行为者,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自负。
6. 投稿方式:
投稿请使用word格式,并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。
7. 编辑部权限:
黑龙江史志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,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。
稿件刊登后,编辑部将寄送当期样刊。
8. 投稿后处理:
黑龙江史志编辑部将在2天内对来稿做出取舍决定,一律不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
遵循以上几点,可以确保您的论文在黑龙江史志杂志中顺利发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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